岗位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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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工作职责

 

人事处主要负责学校人力资源管理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岗位管理、人才引进、工资异动、社会保险等工作,主要职责是: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,建立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。

二、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及专任教师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。

三、负责学校教职工培训、进修、提升学历等工作。

四、负责学校机构、岗位设置、职务任免及岗位聘用、调配等管理工作。

五、按照学科、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,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服务工作。

六、负责教职工的工资异动、学期奖汇总统计及社会保险、工伤理赔等工作。

七、负责教职工职称评定、晋升、聘任及年度考核相关工作。

八、负责全校教职工聘用协议(合同)签订、续聘等管理工作。

九、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人事处处长工作职责

1、组织全处同志学习党的方针、政策及有关文件,树立为教学、科研、基层服务的思想,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
2、根据学校年度计划的要求,负责制定本处年度工作计划。

3、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,收集制定全校教职工需求计划,及时提出调整教职工队伍的措施以及具体工作意见。

4、当好参谋,为校领导研究确定机构设置、人员调配职称评审和聘任提供情况和数据资料。

5、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,根据工作需要,及时召开处务会议,布置安排和总结工作。

6、负责制定处内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,督促、检查其执行情况,并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全处人员考核,写出考核材料。

7、关心处内每个同志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,加强思想政治工作,指导和调动每个同志的积极性,共同做好本职工作。

8、认真审阅及时处理各类报告、文件、报表和做好教职工诉求解答和热情接待工作。

9、深入基层、调查研究,听取广大教职工对学院人事工作的意见和要求。

10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师资管理岗位职责

1、办理新教师入职、转正考核、岗位异动手续;

2、组织教师岗前培训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;

3、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、评审申报组织、聘任管理工作;

4、负责双师型、行业精英型等先进教师组织评选评优工作;

5、负责教师及其他人员继续教育、培训进修组织管理工作;

6、师资队伍数据库管理、 报表统计等工作;

7、完成领导交办及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
 

 

 

劳资管理岗位职责

1、负责教师招聘信息发布、面试组织、人才引进等工作;办理离职等手续;

2、负责教师合同新签、续签、用工备案管理工作;

3、负责教师社保参保、停保和商业保险管理工作;

4、负责教师日常考勤管理,月末考勤汇总;

5、负责教师期末考核组织及学期奖金核发工作;

6、负责教师薪酬标准执行、标准变更管理;

7、教师档案日常管理;

8、完成领导交办及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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